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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2025年统计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5-05-14 11:05

202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新春第一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来宾市新春第一会以及全国、全区统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壮大现代产业、统筹发展和安全三大重点工作,按照优服务、提质效、强基础、促改革工作思路,深入开展统计质效提升年活动,以贯彻落实全区七个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做好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统计改革等各项工作,着力实现数据质量更高、监测分析更准、统计服务更优、基层基础更牢的目标,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支撑。

一、聚焦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升管党治党水平

(一)深化政治机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思想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局各项工作的主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牢固树立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紧扣统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全区统计系列专项行动,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行见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责任领导:局领导;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创新活动载体,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认真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机关党支部理论学习贯彻落实。突出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融合贯通,推动全局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敢于担当、主动作为,锚定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统计中心工作持续加力。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工作,着力防范化解统计领域意识形态风险,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统计新闻宣传工作,不断加强统计数据解读、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责任领导:局领导;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全区统计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按照五基三化要求,强化四强党支部建设,丰富统心向党、数说忠诚党建品牌内涵,激发党组织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锻造过硬基层党组织。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高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系统抓好学习培训,加大统计部门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统计干部改革创新的能力素质,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统计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工会等活动,提升集体凝聚力,激发干部职工归属感和工作热情。(责任领导:局领导;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党支部、工会;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整治酒驾醉驾以及违规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推动形成知纪守纪、从严律己、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加强对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督,紧盯人、财、物和统计数据等关键环节要点,坚决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数谋私、跑数要数、非法干预统计对象等统计领域腐败问题,锲而不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的会商,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完善干部职工教育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切实织密清廉统计机关防护网。(责任领导:局领导;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党支部;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经济发展大局,进一步提升统计优质服务水平

(五)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分析。紧扣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经济运行调度部署,锚定年度经济主要预期目标,构建报表前预测、报表中监测、报表后分析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强化经济运行动态跟踪。聚焦重点指标、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精准捕捉经济运行中趋势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问题研判、风险预警,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充分发挥统计参谋助手作用。(责任领导:局领导;牵头科室:综合科;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统计专题分析调研。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重要经济项目和统计工作,聚焦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木材产业、蔗糖循环产业链、统计监督、统计舆论等领域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为全市经济发展提出对策建议。(责任领导:局领导;牵头科室:综合科;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统计信息资源开发运用。持续优化统计年鉴、要情手册、月度简报等统计产品编印,融入专业知识和趋势分析,塑造统计名片。强化历史数据书籍的系统整理,稳步推进历史数据资料电子化工作,为数据深度挖掘奠定基础。完成统计数据存储分析平台建设,提高数据存储的安全性、完整性,通过数据可视化查询、对比,进一步提升统计分析的深度及应用的灵活性,为决策提供更精准的统计支撑。(责任领导:局领导;牵头科室:综合科;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构建统计+行业的协同工作机制。执行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定期与发改、工信、商务、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座谈会商、联合调研等活动,实现经济指标、行业动态等信息实时互通与深度共享。围绕产业升级、项目建设、消费市场等热点领域进行分析研究,形成统计建议,为部门推进经济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责任领导:局领导;牵头科室:综合科;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扎实开展企业上规入统攻坚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精准摸排服务,加大达标企业(项目)入统入库工作力度,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对拟入库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和实地核查评估,服务指导达标企业(项目)在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申报时间节点前依法依规申报入库,严把资料审核关口,确保入库企业(项目)质量和申报成功率。(责任领导:林俐;牵头科室:普查城调中心;责任科室:法规科、工业科、投资科、贸经科等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扎实做好数据发布解读。严格遵循统计数据发布制度,依托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季度、月度数据,通过开展数据解读,围绕数据走势、结构变化及社会关注热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数据背后的经济特征、规律及趋势,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舆论。畅通公众咨询渠道,做好数据提供服务工作,提升统计服务满意度。(责任领导:覃淑华;牵头科室:综合科;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统计监督职能,进一步推进依法管统治统进程

(十一)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以诚信诚实、依法统计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文化活动,丰富学习内容、扩展活动载体,教育引导统计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统计职业道德。持续抓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持续行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六进机制。深入组织市、县、乡三级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责任领导:局领导;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统筹运用统计巡察、数据核查等成果,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探索对部门的有效执法检查方式。(责任领导:覃春庭;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考试,提高执法人员持证率。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案卷评查和业务培训,通过选派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执法等实战训练,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责任领导:覃春庭;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的精神,推动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制度落实,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工作,筑牢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线。(责任领导:局领导;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贯彻落实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深入落实统计数据采集(生产)流程规范,开展数据质量大检查,落实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审核责任。推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改革,加快推进统计原始台账电子化、信息化步伐。(责任领导:局领导;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持续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类监督贯通协同。切实增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作合力,推动协同监督走深走实,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机制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实效。继续推动将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纳入巡察重点范畴,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责任领导:覃春庭;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摸清摸准家底,进一步抓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十七)全力以赴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要求,今年将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部署,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调查准备阶段的试点、调查人员选聘培训、区域划分绘图、住房单元核实等工作和调查登记阶段的现场调查、检查验收、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依法科学调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责任领导:林俐;责任科室:社会科技统计科)

(十八)持续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开展组织撰写五经普公报、2019-2023年各县(市、区)GDP数据修订等历史数据修订和资料开发应用及收集整理全市经济普查档案归档入库等工作,深入挖掘普查数据多维度价值,丰富普查成果,依法依规为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普查资料信息服务。通过主流媒体对普查数据发布公报和数据解读,做好舆情应对。(责任领导:林俐、覃淑华;责任科室:普查城调中心、综合科)

(十九)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筹备工作。根据全市农业生产规模情况编实编细普查工作经费预算;筹建全市农业普查机构,全面统筹协调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相关要求,开展遥感技术应用专项统计调查试点及全市农业主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摸底调查,为2026年开展全面普查做好准备。(责任领导:覃春庭;责任科室:住户调查和农村统计科)

五、聚焦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凝聚统计工作强大合力

(二十)持续推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应用。纵深推进规上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督促指导企业规范基础资料和相关凭证,不断完善企业统计台账,持续巩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责任领导:覃春庭;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力度。精准定位培训需求,推行针对性强的统计培训,围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数据采集与处理方法、统计分析与解读等内容,突出实用性与时效性。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不断丰富培训形式手段,为基层统计提供师资保障,力争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责任领导:覃春庭;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狠抓基层统计队伍能力提升加强对基层统计队伍的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在业务上加强农村统计业务、农业普查、名录库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在统计法治上深入推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贯彻,促进基层统计人员能力明显提升。(责任领导:覃春庭、林俐;牵头科室:局办公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进基层统计全流程质量管理。指导基层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业务流程规范,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园区严格履行统计职责清单。探索发现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金点子、好办法,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形成统计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责任领导:覃春庭;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持续推进统计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建设。进一步明确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紧抓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持续筑牢全市统计系统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屏障,通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建设工作的落实推进,为统计信息化工作保驾护航。(责任领导:覃淑华;牵头科室:数据管理中心;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聚焦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落实统计改革部署要求

(二十五)完善监测评价体系。紧扣国家、自治区统一核算框架,强化数字经济、工业园区、新质生产力等重点领域统计监测,持续探索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提升监测精准度。持续加大对五千九百现代化产业体系、城市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的跟踪分析力度,深化数据挖掘与趋势研判,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服务。(责任领导:覃淑华;牵头科室:综合科;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持续落实统计核算改革。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规范县级季度统一核算方法与流程,强化数据质量管控,确保核算结果真实反映区域经济运行态势。协同配合开展市级文化产业年度增加值、生态产品价值等专项核算工作。聚焦民营经济增加值、数字经济增加值、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增加值等派生性产业,加强核算方法研究与实践探索,逐步健全分类核算体系,为产业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责任领导:覃淑华;责任科室:综合科)

(二十七)配合开展建筑业产值按在地统计改革。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加强在外省完成产值统计监测,指导县级统计局做好建筑业在地产值统计工作。(责任领导:覃春庭;责任科室:投资科)

(二十八)推进工业统计监测改革。在自治区统计局的指导下,展开工业领域的国有经济、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增加值常态化核算机制,开展相应统计监测分析。加强新型工业化统计监测,构建五千九百产业监控体系,加强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等工业新动能和制造业降本增效统计监测。(责任领导:覃革英;责任科室:工业科)

(二十九)推动其他领域统计改革。切实抓好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工业成本费用调查制度改革,推进规上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完善限下服务业抽样调查,进行新一轮限下贸易企业调查样本轮换。持续开展产业园区增加值核算,高技术增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等反映新质生产力的统计监测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做好碳排放统计核算相关工作。(责任领导:覃淑华;牵头科室:综合科;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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