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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2018年统计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19-05-28 11:34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大庆之年,做好统计工作意义重大。2018年全市统计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新要求,以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目标,以深化统计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坚定不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定不移推动依法治统,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坚定不移改革创新,坚定不移固基础提能力,坚定不移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按照“明大势、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守底线、用干部、善作为”的总体要求,谱写新时代来宾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统计保障。根据这一思路,今年我们着重抓好以下七大方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来宾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深化统计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的精神,扎实抓好《意见》《条例》《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举全系统之力执行好、贯彻好、落实好,为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确保数据质量提供体制保障。
1.切实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各县(市、区)统计局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请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推动出台本地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的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2.扎实推动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快组建市级统计执法监督机构,配强配齐统计执法人员;各县(市、区)统计局也要想方设法配备专职执法人员。要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培训和考试,切实增强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
3.抓好防范惩治数据造假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和各有关部门沟通协作,认真研究建立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和问责制、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统计部门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统筹抓好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明确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领导干部统计责任“一票否决制”。全市各级要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质量分级负责制和数据质量评估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4.积极推动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规范化常态化。严格按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科学制定抽查计划,明确抽查对象、内容、时间、步骤等。规范抽查操作流程,严格组织开展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该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涉及违纪违法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规范化、常态化。
(二)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新要求,切实推动制度方法改革创新。
党的十九大要求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统计体系尤其是新动能统计核算。我们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不断推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完整性。
1.突出抓好三大核算改革。认真研究我市研发支出纳入GDP核算方法,为推进GDP统一核算改革奠定基础。
2.稳步推进投资统计制度改革。全面正式实施对5000万元以上项目按形象进度法统计,500—5000万元项目按财务支出法统计;做好结转项目和新开工项目统计监测及预判,确保项目真实,数据报得出、把得准、说得清;与发改等部门密切协作,做好2017年同口径基数测算;加强投资项目统计管理,提高项目真实性,夯实投资源头数据基础。
3.稳妥推进工业统计改革。进一步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基础数据核实,确保工业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完善工业统计主要指标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强化数据评估科学性和规范性。
4.不断改进新经济统计。全市统计系统要加强调研,积极开展反映新经济的统计指标体系研究,不断完善“三新”统计制度,精心组织实施“三新”统计调查,加快探索“三新”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真实反映来宾经济发展新动能。
5.扎实推进生态服务价值评估工作。努力探索市级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方法,逐步开展市级生态服务价值测算工作,为党委、政府制定绿色发展政策提供信息参考。
6.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开展全市2016、2017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认真核算市绿色发展指数,做好绿色发展指数计算结果的分析解读。
7.全面深化服务业统计改革。积极探索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方法,做好网上零售、跨境电商等统计监测,认真做好营商环境评价调查。
8.探索园区等统计报表制度。继续完善合忻碳酸钙产业园区统计制度,探索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区等统计报表制度和全口径工资统计方法。
9.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监测工作。完成监测报告,为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决策依据。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四下”企业局队分工调整改革工作。
全市各级统计局要牢固树立改革意识,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国家统计局部署的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工作。
1.要明确调整分工的主要内容和时间要求。这次改革将国家调查队系统负责实施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等七项调查调整到地方统计局。工作交接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其中,规模以下工业1月底前完成业务交接,小微建筑业和小微投资3月底前完成。
2.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细则。市统计局要积极与国家统计局来宾调查队沟通对接,共同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和各专业交接实施细则,确保各专项调查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密切配合,切实推动分工调整改革各项工作开展。
3.强化组织保障。市县统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推进分工调整工作,加强汇报请示,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确保实施方案细则到位、单位名录管理到位、工作人员和机构调整到位、业务培训和指导到位、工作和数据资料交接到位、业务经费保障到位、信息技术支持到位,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四)切实加强统计分析研判和数据解读,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积极主动搞好统计分析,科学研判经济社会变化趋势,当好“数库”办好“智库”。
1.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精准、及时、规范的服务。切实提高经济运行月度分析例会、季度分析会、部门统计联席会议的质量和实效。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继续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分析,更好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强用电量、货物运输量等先行指标与相关专业统计数据的关联性分析研究,强化对经济运行走势的预测预判,主动预警预报,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保障。
2.积极主动服务党委政府重点考评工作。积极主动为县域科学发展、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考核政绩考评、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2018年全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督查通报等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考核评价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为党委政府重点考评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3.努力实现统计服务社会规范化常态化。继续做好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和数据解读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发布的广度和深度、时效性和生动性,让数据讲得清、听得懂、信得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拓展服务社会公众功能。
4.认真做好三农普数据开发利用工作。扎实做好三农普公报发布和总结工作,充分开发利用普查数据,开展新时代“三农”问题研究,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五)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全面提升统计整体能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是做好统计工作的内在前提和基本条件,是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准确的重要保障。
1.着力实施县乡统计规范化建设工程。严格按照自治区制定的县、乡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县乡统计系统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法治建设等,进一步落实工作条件保障。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加强对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指导,全面推进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跃上新台阶。
2.着力实施“四上”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对企业配备统计人员、完善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健全财务报表、执行统计制度等进行规范化,并组织开展考核;各县(市、区)统计局要组织和督促本地企业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达标单位比例达到90%以上。
3.着力实施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工程。制定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对部门统计规范化工作开展考核;严格管理部门调查项目,完善部门统计统一协调管理机制,提供部门统计技术指导;加强部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推进部门依法统计。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本行业企业落实规范化要求,督促达标企业及时入库、严格依法依规统计。
4.着力实施统计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快实现统计数据采集报送、质量控制、交换共享的网络化、智能化;构建全市统计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大力推广手持电子终端在现场调查数据采集中的使用;继续推动市县统计局机房改造建设。
5.着力实施统计资料共享工程。巩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动态更新维护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加快构建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统计资料部门共享;改造建设统计综合资料室;充分利用现代新技术新手段,拓展统计资料服务社会功能。
6.着力推进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统计基础研究。加强对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新动能新增长点、季度支出法GDP核算制度方法、“三新”经济统计、新形势下农业统计完整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计支撑、运用匹配性协调性指标评价工业增长数据质量、服务业部门行政记录在统计中的运用价值、大数据在政府统计中的应用、投资统计制度改革后两种统计方法的差异性、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等问题的研究。
(六)着力组织实施第四次经济普查,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第四次经济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做好四经普,摸清经济“家底”,事关国民经济核算、按产业活动单位统计等重大统计改革事项,意义十分重大。一要高度重视四经普工作。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四经普总体框架思路和总体进度安排,扎实推进普查工作。二要强化普查组织保障。尽快促成各级政府行文开展普查工作,抓紧成立四经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推动组建各级普查机构,落实工作人员,选聘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并进行专业培训。三要研制科学可行的普查实施方案。加强调查研究,抓紧制订既符合国家要求又具有来宾特色的实施方案,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四要做好普查试点、单位清查工作。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提供清查单位名录等材料,协助做好单位清查工作。五要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尽快落实普查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六要开展普查社会宣传动员。沟通协调好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支持配合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七要组织开展检查督查。重点督查普查机构人员、经费、培训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八要加强部门协同。经济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共同推进普查工作。
此外,还要全面深入推进201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七)着力抓好精准脱贫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质成效。
坚决听从党委政府的指挥,着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一要切实履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积极为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建言献策,大力协助做好贫困村、贫困户动态管理、对市县领导班子扶贫考核等工作。二要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职能作用。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三农”等统计调查工作,为党委政府及时了解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生产生活、脱贫状况,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三要认真履行扶贫帮扶责任。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等脱贫指标,提出切合实际的帮扶措施,想方设法落实帮扶资金项目,大力发展脱贫产业、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四要认真落实“一帮一联”责任。从“一对一”结对帮扶对象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帮扶工作,确保贫困村、贫困户按期脱贫。五要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安全运行,做到廉洁扶贫。六要选优配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认真落实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大力支持他们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保障,做他们的坚强后盾;加强教育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帮扶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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