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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2020年统计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0-03-18 09:30

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五个扎实”新要求和“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以完善统计体制为主线,以提升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抓手,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稳增长能力水平,充分发挥统计调查、分析、监督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管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突出统计改革这一主线

1.抓好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我市统计执法监督局于今年2月份正式成立。各县(市、区)统计局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争今年各县(市、区)全部设置统计执法监督机构。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培训和考试,从严管理统计执法队伍,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2.强县固乡提村为目标,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在县级统计机构设立数据管理中心,推行统计数管员制度,充实县级统计机构力量,达到“强县”目的。推动在乡镇(街道)原有统计力量不变不减的基础上,加挂统计工作站的牌子,以县数管员加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的形式,稳固和加强乡级统计力量,达到“固乡”目的。在村(社区)借鉴基本单位统计网格化管理试点经验,探索整合优化基层村(社区)管理服务资源,由综治维稳网格员兼任统计员,以网格化实现“提村”目的。推动在市级政府部门实行首席统计师制度,县级部门实行首席统计员制度。督促企业特别是“四上”企业要设置统计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统计员,做到“三固定”。在县级统计机构、部门、乡镇(街道)、联网直报企业等四个层面建立统计人力资源库,实行入库管理。

3.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2020年正式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统计部门要牵头抓总,按照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完善工作机制、协同攻关、积极支持配合,认真做好统一核算特殊问题处理,推动实现市与自治区、县(区)与市地区生产总值在总量、速度、行业结构上的基本衔接,确保统一核算改革顺利实施。要充分利用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要认真做好各专业常规统计调查,夯实各专业核算基础;切实指导各有关部门完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在统全统实上下功夫,为统一核算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要上下联动、相互支持、统筹推进,严格遵守统一核算工作流程及方法步骤,及时跟踪核算方法、换算系数变化情况,提高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准确性及时性,确保统一核算改革顺利实施。

4.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推动投资统计制度改革,做好500-5000万元投资项目全面实行联网直报。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改革,为季度GDP核算提供统计数据。开展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及优化营商环境监测。

二、完成四项重点任务

(一)全力抓好国情国力调查各项任务

5.认真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要抓紧组建机构落实人员经费,迅速组建各级普查机构,认真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积极落实普查经费、“两员”补贴和物资设备。按自治区人口普查实施方案和普查工作细则,设计好路线图、时间表,抓住关键环节,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开展普查试点,提前研究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正式普查登记提供经验借鉴。扎实开展普查现场登记,切实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漏数。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努力实现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人人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6.扎实做好四经普开发利用等后续工作。利用普查数据认真做好相关历史数据修订和衔接工作。深入推进普查数据开发利用,及时编制普查年鉴,充分挖掘普查资料,结合来宾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研究分析,形成成果报告和重大课题成果,为有关部门编制“十四五”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努力实现普查成果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的社会效益。此外,要认真做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工作。积极配合调查队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和农业监测分析。

(二)努力提高经济运行分析监测水平

7.切实提高把握经济运行动态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分析监测制度,加强力量,规范操作。紧密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不断强化月度、季度、半年、年度主要宏观指标监测,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及时开展定期经济运行分析、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分析、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分析、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要问题分析,及时预警预报,为党委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统计支撑。

8.继续推进统计重大问题研究。围绕今年统计重点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对深化统计体制机制改革、方法制度创新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相关重要问题研究,为加快构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提供依据。进一步做好统计新闻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统计信息内外网等统计宣传主阵地作用。及时准确发布来宾统计权威信息,主动发声、释疑解惑,推动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三)构建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体系,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9.抓好高质量发展统计执法监督机制体系建设。配合做好构建高质量发展统计执法监督体系设计。不断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健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机制。

10.抓好各类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统计造假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11.抓好统计机构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的落实。严格对照职能职责,抓好统计系统全员责任制落实,严格对数据生产过程全程管控,压实各层级各岗位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可信。

12.突出抓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开发宣传新产品,创新普法新介质,开辟宣传新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强化普法宣传,切实增强广大社会公众遵法崇法、自觉抵制统计造假的法律意识。

13.突出抓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督促各县(市、区)统计局按照有关要求切实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随机抽查工作,力争实现市、县全覆盖。

(四)全力推进新时代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

14.不断提升基层统计队伍能力加快现代化基层统计调查体系建设。按自治区相关部门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统计队伍能力建设,接续推进统计基层规范化,从源头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15.实施基层统计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市、县统计局要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履行统计义务、准确填报统计数据的教育和引导。

16.推行统计工作业务流程标准化。严格执行自治区统计局出台的各专业数据采集工作标准化流程、企业统计台账的指导性意见办法,规范统计数据采集上报工作。指导部门建立工作记录采集标准化流程,让部门行政记录在纳入统计大数据工作时“有章可循”。

17.抓好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迎检工作。要对标对表,切实组织开展新时代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自查自检,巩固全市30%示范、90%达标的目标任务。

三、强化党的建设这一保障

18.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成武装统计干部头脑、指导统计实践、推动统计工作的强大动力。认真抓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和党支部集中学习。三是强化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会商,努力找准短板弱项,找出解决问题之道。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启动新一轮巡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切实提高经费预算绩效。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四是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党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落实落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统计体制机制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向当地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从人、财、物、数等关键环节抓起,认真做好有关制度的“废改立释”,提高制度执行力。

19.强化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综合素质和决策水平,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大胆提拔使用优秀中青年干部,优化干部年龄结构,盘活干部资源。三是要分类分级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确保广大统计人员“会做统计”做好统计。四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和多渠道锻炼,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遵纪守法、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统计队伍。

20.强化脱贫帮扶。切实做好农村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为制定和实施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提供统计数据支撑。认真履行定点帮扶责任,管好帮扶资金、项目,壮大扶贫产业,巩固脱贫成果,加强动态监测,一以贯之抓好帮扶工作。要加强定点帮扶成效宣传,选优配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做他们坚强的后盾。

21.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要求,既要加强组织领导,群策群力抓实抓细本单位的防控工作,更要积极主动加强调查研究,做好经济运行态势分析,准确反映出现的各种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可靠统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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