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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来宾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法治政府和依法统计的能力。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工作职责。
1.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2.认真落实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局党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协调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履行各项工作任务职责,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1.领导干部带头学。年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我局主要领导分别到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上专题辅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下称《意见》《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着力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我局班子加强与组织部门、党校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将统计法课程安排进入培训内容,其中,市委党校2班次,各县(市、区)党校7班次。精心设计培训课件、共享课件,培训师资,局领导亲自登台讲课,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市、县两级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全覆盖。
我局配合市委宣传部下发文件,要求将《广西贯彻落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十严格、十不准、十不得”规定的通知》列入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推进我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制度化。
2.专业人员具体学。局党组会及工作会议多次专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和区、市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相关文件精神。同时,组织局全体人员下载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中心“钉钉APP”平台学习统计法律知识。全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31人全部完成了国家工作人员普法在线学习,考试全部合格。全年举办的来宾市统计系统全员培训班和各专业举办的30多次业务培训班均安排有统计法治培训内容,专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3.企事业机关部门深入学。2021年3-5月,为推进国家统计局第5统计督察组督察广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局组成学习督导组,到相关部门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明确相关部门抓好统计法规学习,落实好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同时,将加强培训企业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入企业宣传工作常抓不懈。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1.面向社会广泛开展统计普法。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我局一直把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作为统计普法的重要抓手:一是与市主流媒体合作,开辟统计法治宣传专栏,局主要领导发表统计法治署名文章,在我局门户网站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专栏,多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宣传。6月28日晚上,我局在乡村振兴联系点举办了一场以平安建设为主题的文艺晚会,为村民送上统计法治宣传的文艺大餐。 9月17日,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在来宾举办“赓续红色血脉 奋进统计未来”为主题的广西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 12月,参加来宾市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来宾市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分发宣传资料、利用企业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市民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依法统计意识,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2.面向广大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普法。一是坚持对基层统计人员一手抓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一手抓统计法治教育,要求市(县)统计干部职工带头学法,坚守统计数据质量底线。二是累计向企业和统计员发放《统计法治宣传手册》1000多册,让企业统计人员知晓统计的权利和义务,树立诚信统计理念。三是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时,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之一,利用年报会、业务培训会,集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统计人员牢固树立起依法统计理念。
(三)加大统计监督力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1.数据质量检查经常化。一是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全市“四上”企业、投资项目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导及时整改。二是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工作。组织业务人员深入企、事业单位,乡镇和村屯,开展统计业务现场指导和调研活动,推广实施广西统计数据采集流程规范,督导建立健全统计台账,规范统计报表。特别是在兴宾区全面铺开“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改革试点,有力地促进了统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2.做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一是积极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做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10月28—11月1日,自治区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共抽取我市象州县、武宣县共20家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我市企业在联网直报中严格依法统计,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获得自治区统计执法监督局的好评。二是扎实做好我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我局印发2021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和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严格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分别对抽中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检查小组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开展检查。2021年,我局共对42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未发现严重统计违法行为。
(四)加强自身法治建设,履行法治政府职能责任。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市编办的指导下,我局对已完成涉及本部门行政职权的全面梳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整理出权责清单。权责清单将统计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作了明确规定,并通过市编办的审核后,由市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开。
2.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按照有关要求,局党组严格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明确会议的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会议、议事决策、议事纪律和议事执行等相关环节的要求,切实做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程序上,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统计局有关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规定,明确具体操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依法履行统计行政执法职责,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做到公平公正执法。
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行政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明确指导思想、实施对象、实施范围和办法、监督措施和责任追究,规范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等工作。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通过网站、政务公开等多种方式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并及时更新。
5.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好宪法以及自己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统计局有关行政规章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考试检验学习成效。二是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
(五)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强部门法治力量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所需财力、物力保障到位。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按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成绩得到了上级认可,被评为2016—2020年来宾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法治理论学习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运用新思想、新理念谋划指导统计法治工作的能力有待增强,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统计执法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多为兼职,主要精力多忙于统计业务,随着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的推进,执法力量不强,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显现,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我局将继续把提高执政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狠抓单位领导班子带头执法守法、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助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扎实抓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各县(市、区)统计人员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营造依法统计氛围,促进统计规范化建设,确保统计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围绕中央关于加强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要求,组织开展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以及自治区移交的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严格执行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公开制度,通过统计执法检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四)进一步增强业务与法治相统一。坚决做到依法统计、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各专业对联网直报平台报表的数据的审核、把关力度,指导企业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调查所需统计资料。通过加强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为推进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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